2025年7月22日,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司法部原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,对被告人刘志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;对追缴在案的刘志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
经审理查明:2007年至2024年4月,被告人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,青海省副省长、省公安厅厅长,司法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,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项目承揽、业务推广、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45万余元。
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志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。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据悉,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。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刘志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刘志强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(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马姗)
《zhongguoqiyejia》:nizaizhebenshuzhongtidaosuizherengongzhinenghejiqirendefazhan,gongzuogangweihuibuhuijianshaodewenti。zuijinChatGPTbaohuo,huixiuzhengnidelijiema?《(《)中(zhong)国(guo)企(qi)业(ye)家(jia)》(》):(:)你(ni)在(zai)这(zhe)本(ben)书(shu)中(zhong)提(ti)到(dao)随(sui)着(zhe)人(ren)工(gong)智(zhi)能(neng)和(he)机(ji)器(qi)人(ren)的(de)发(fa)展(zhan),(,)工(gong)作(zuo)岗(gang)位(wei)会(hui)不(bu)会(hui)减(jian)少(shao)的(de)问(wen)题(ti)。(。)最(zui)近(jin)C(C)h(h)a(a)t(t)G(G)P(P)T(T)爆(bao)火(huo),(,)会(hui)修(xiu)正(zheng)你(ni)的(de)理(li)解(jie)吗(ma)?(?)
王诗龄晒健身照
据杭州日报,由于快递签收的一个小细节,相关争议却不断放大,最终酿成行政诉讼。对此,分管生态环境及行政复议工作的杭州市副市长宦金元在庭审中表示,行政机关要充分树立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理念和执法工作“细节决定成败”的意识,进一步严格执法,防范行政执法风险,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,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,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。他同时呼吁,维护生态环境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全社会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。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或个人更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,提升意识、加强管理、依法排污。同时他代表市政府表示,为避免程序空转,实质化解行政争议,希望合议庭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。